林秦葦認為,本件原審判決未遑詳予審酌他與吳政衛間訟爭之攻防內容,即遽認他涉犯誣告罪嫌,其認事用法顯與現行有效之判例意旨相悖,無足維持。
- Dec 31 Thu 2015 14:21
檢院雙方違反無罪推論原則
- Dec 30 Wed 2015 09:19
有罪判決之認事用法違背判例意旨
林秦葦認為,本件原審判決未遑詳予審酌他與吳政衛間訟爭之攻防內容,即遽認他涉犯誣告罪嫌,其認事用法顯與現行有效之判例意旨相悖,無足維持。為此,他爰檢呈相關證據、法條,提起上訴,依法諭知無罪之判決,用維法治,俾免冤抑
- Dec 29 Tue 2015 16:19
有罪判決之認定與詐欺及誣告等罪之構成要件不相當
有罪判決之認定與詐欺及誣告等罪之構成要件不相當